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九节 留营住宿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八十八条 第十章 日常制度 第九节 留营住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女军人怀孕和哺乳期间,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的可以安排到公寓住房住宿。 第一百八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