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九章 作息 第一节 时间分配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九章 作息 第一节 时间分配 第一百一十七条 作息时间表,由旅(团)级以上单位按照本条令的规定,依据季节、部队任务和驻地环境等情况制定。不同建制的单位同驻一个营区时,作息时间表由级别高的单位制定,级别相同时应当协商统一制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