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九章 作息 第一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节 第九章 作息 第一节 时间分配 第一百一十六条 工作日通常保持8小时工作(操课)和8小时睡眠,并规定起床、早操、洗漱、开饭、课外活动和点名时间。星期六可以用于集体组织文体娱乐活动,也可以安排休息。星期日和节假… 第一百一十七条 作息时间表,由旅(团)级以上单位按照本条令的规定,依据季节、部队任务和驻地环境等情况制定。不同建制的单位同驻一个营区时,作息时间表由级别高的单位制定,级别相同时… 第一百一十八条 年度节假日安排,依据国家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有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第九章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