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08)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3)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