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第四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义务与纪律 第十七条 香港驻军人员不得参加香港的政治组织、宗教组织和社会团体。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