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三条 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