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二条 预算收入应当统筹安排使用;确需设立专用基金项目的,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