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车辆驾驶员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除遵守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实习驾驶员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车辆。但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以监督指导。 第二十九条 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