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除遵守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分别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学习驾驶证和教练员证;
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车上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
学习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练员应负一部分或全部责任。
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分别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学习驾驶证和教练员证;
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车上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
学习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练员应负一部分或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