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六)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