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