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十七条 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被引用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第三十条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