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十五条 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容不适当包括下列情形: 第五十六条 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未正确适用依据包括下列情形: 第五十七条 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适用的依据不合法包括下列情形: 第五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 第五十九条 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程序轻微违法包括对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下列情形: 第六十条 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包括下列情形: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 第六十二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协议复议案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作出如下决定: 第六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赔偿复议案件,对于应当赔偿且能够确定赔偿方式的,应当作出具有明确赔偿内容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行政赔偿请求: 第六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同一行政行为或者同样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且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在受理后根据发生法…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