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包括下列情形:

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增加义务或者减损权利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施;

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