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应急管理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七条 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