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第三章 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第二节 著作权的继承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第二节 著作权的继承 第二十二条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