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1999年) 第三章 准驾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1999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准驾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准驾证》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交通部规定的统一式样(见附件二〔略〕)负责印制、发放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