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五章 药品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药品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