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十二条 收购药品,必须进行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收购。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