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章 专项验收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专项验收 第十三条 申请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向当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专项验收申请,并提交证明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