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1987年)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198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统计法》构成犯罪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