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199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199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红十字标志具有保护作用和标明作用,二者不得混淆使用。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