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 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 第六十九条 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九条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