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2026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救助。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组织应当按照职责或者章程参与社会救助,开展救助帮扶活动。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