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26年)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监狱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罪犯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罪犯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狱提出,监狱应当及时处理。

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工作应当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