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四章 物种保护 第二节 野生植物保护 第八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八百三十五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四章 物种保护 第二节 野生植物保护 第八百三十五条 各级野生植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采取迁地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库和野外回归等措施。 第八百三十四条 目录 第八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