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二章 生态系统保护 第六节 荒漠 第七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七百五十七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二章 生态系统保护 第六节 荒漠 第七百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原生荒漠保护制度。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人为活动对原生荒漠中原生植被、土壤、水、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扰动,加强地表结皮的保育,及时制止导致土地荒漠化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七百五十六条 目录 第七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