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二章 生态系统保护 第六节 荒漠 第七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七百五十四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二章 生态系统保护 第六节 荒漠 第七百五十四条 国家加强干旱、半干旱地区自然形成的沙漠、砾漠、岩漠等原生荒漠及其生物群落的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建立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发挥荒漠生态系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调控水文、保育土壤、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 第六节 目录 第七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