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六百九十九条

第六百九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合理规划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利用等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