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一百八十一条 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下列信息:

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

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或者许可排放限值等;

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及其运行和维护要求、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等;

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