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按照优待现役军人的原则,确定军官的各种待遇。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