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任职满最高年限后需要退出现役的;

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有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