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00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 第二十一条 军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经历、文化程度、院校培训等资格。具体条件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