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五十六条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一节 行政长官 第五十六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