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澳门居民有选择职业和工作的自由。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