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开、关舱费 第二十二条 由港口工人开、关船舶舱口,不分层次和开、关次数,按表2编号6(A、B、C、D)的规定,分别以卸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装船计收开、关舱费各一次。 第二十三条 大型舱口(又称A、B舱)中间有纵、横梁的(包括固定纵、横梁和活动纵、横梁),按2个舱口计收开、关舱费。 第二十四条 由港口工人为船舶揭盖(包括折迭、整理)、覆盖、捆绑货物苫布,不分次数与苫布数量,按表2编号6(A、B、C、D)规定的费率,分别以每艘船舶揭盖、覆盖各计收1次揭、…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