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年) 第五章 停泊费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200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停泊费 第二十一条 由于等潮、气候影响或港方原因造成船舶在港内留泊及建港工程船舶,军事及执行公务的公安、边防、海关、检疫、海事、航道、水利等公务船舶,免征停泊费。 第二十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