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渔政船发生事故时,船长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