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5年)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三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渔业执法机构作出决定;海警机构依法进行渔业执法的行政处罚,由海警机构作出决定,需要吊销捕捞许可证的,提请发证机关吊销。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处罚决定不在水上当场作出,事后难以处罚。
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及时报所属渔业执法机构或者海警机构备案。
对不适用当场处罚,但事实清楚,当事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水上案件,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后,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在水上实施将物品倒入水中等故意毁灭证据的行为,给渔业执法举证造成困难的,可以结合其他证据,推定有关违法事实成立,但是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