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取得捕捞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和检验证书,不使用船舶从事捕捞作业的除外;
渔具、捕捞方法符合有关规定;
国务院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
有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和检验证书,不使用船舶从事捕捞作业的除外;
渔具、捕捞方法符合有关规定;
国务院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