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 第五章 适任考试和评估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章 适任考试和评估 第五十一条 船员考试大纲和评估纲要由主管机关制定并公布。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