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第四十六条 现行的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均以本法为准。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可根据本法制订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