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