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1995年2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