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 第三十二条 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