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11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1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海员外派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使用非法证件的… 第四十五条 海员外派机构在提供外派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外派海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在外派海员未与海员外派机构、境外船东、我国的航运公司或其他相关行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供海员外派服务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 第四十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