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26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卫生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的风险等级及其对应的卫生检疫监管方式由海关总署动态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