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2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