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26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2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二十九条 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涉及动植物检疫等其他监管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2015年1月2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0号公布,并根据2016年10月18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