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以及应纳税额实施风险管理,根据风险水平实施抽查审核,必要时开展验估、查验、核查、稽查等。

前款所称验估,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中,海关根据税收风险研判和防控需要,验核进出口货物有关单证资料或者报验状态,依法确定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对税收风险进行验证、评估、处置的行为。